绿营规制,始自前明。
清顺治初,天下已定,始建各省营制。
绿营之制,有马兵、守兵、战兵。
战守皆步兵。
额外外委皆马兵。
综天下制兵都六十六万人,安徽最少,闽、广以有水师故最多,甘肃次之。
绿营隶禁旅者,惟京师五城巡捕营步兵。
将军兼统绿营者惟四川。
有屯兵者惟湖南、贵州。
其新疆之绿营屯防,始乾隆二十五年,由陕、甘陆续移往驻防。
各省标兵规制,督抚得随时疏定。
绿营战功,自康熙征三籓时,用旗、绿兵至四十万,云、贵多山地,绿营步兵居前,旗兵继之,所向辄捷。
其后平定准部、回疆、金川,咸有勋绩。
乾隆四十六年增兵,而川、楚教匪之役,英、法通商之役,兵力反逊于前。
迨粤寇起,广西绿营额兵二万三千,土兵一万四千,遇敌辄靡。
承平日久,暮气乘之,自同治迄光绪,叠经裁汰,绿营之制,仅存而已。
京师巡捕五营,设步军统领一人,统左右翼总兵官以及十六门门千总,海淀、暢春园、树村汛、静宜园、乐善园设副将或守备各官不等,置兵共三千人。京城内九门、外七门,每门设千总二,门甲十或二十,门军四十人。左翼总兵统步军营巡捕南、左二营各汛官,凡兵三千六百有奇。右翼总兵统步军营巡捕北、右二营各汛官,凡兵二千五百有奇。
各直省营制,顺治元年,定直隶官兵经制,设直隶巡抚,标兵分左、右二营,游击以下八人。设宣府、真定、蓟州、通州、天津、山海关六镇总兵官及镇标守备、游击等,设紫荆关等七协副将及协标官兵,设拱极城等十七处参将,山永等营游击,巩华城等处守备、都司,分领各营兵。
定山东官兵经制,设河道总督,标兵分中、左、右三营,设副将或游击以下将领八,兵凡三千,备河防护运。
山东巡抚标兵分左右二营,设游击以下将领八,兵凡二千。
设临清、沂州二镇总兵官及将领八,兵共二千四百有奇。
设德州、青州、武定三营参将或守备将领八或六,兵共二千二百有奇。
设登州水师营守备,登州、莱州、临清、济南各营游击或守备四,兵共一千二百有奇。
初,山东与直隶、河南共一总督,康熙元年,设山东提督,寻并裁去,以巡抚兼任。
江南设漕运总督,江苏、凤庐二巡抚,标兵及左右营如制,将领九或八人,兵共四千有奇,并设奇兵营、游兵营。
设江南汉兵提督,分中、左、右、前、后五营,分设将领八,兵凡四千。
设苏州、镇江、浦口、安庆、池太、东山、广德八镇总兵官,镇标兵及将领。
设狼山等七协副将,金山、常州各营参将、游击、守备,分领营兵。
国初设江南江西河南总督。
其后分合不常。
康熙间,定为两江总督。
又裁凤庐巡抚归并江苏。
设苏松提督。
寻定为江宁提督,增安徽提督,分辖营务。
又裁安徽提督,改江南水陆提督,统全省官兵。
先是设操江巡抚,辖安庆等五府,滁、和等三州兵。
后改安徽巡抚,以凤庐兵并属之。
陕西初设川陕总督,并辖四川兵,标兵分五营。
别设西安、延绥、甘肃、宁夏四巡抚,标兵各分左右营,将领略如诸省。
设延绥、固原、临巩、凤翔、汉羌、甘肃六镇总兵官,镇标兵亦分五营,将领如之,延绥又分设东西二协。
设西安、庆阳等八处副将,宜君、阶州等各营参将、游击、都司及守备,分领营兵。
康熙时,迭改川陕总督,并辖山、陕、甘。
寻改川陕甘总督。
乾隆间,甘肃分设总督,以四川总督兼辖陕西兵,为川陕总督,复改陕甘总督。
国初设甘肃巡抚,其宁夏、延绥巡抚先后裁撤,宁夏归甘肃,延绥归陕西。
后又裁甘肃巡抚,陕甘总督兼统抚标兵。
甘州置甘肃总兵官,寻改设甘肃提督。
初设陕西汉兵提督及宁夏提督,分五营,皆设将领八,兵凡四千人。
后改西安提督,又移驻固原,改固原提督云。
顺治三年,定河南、江西、湖广官兵经制。
河南设巡抚,标兵分左右营,将领八,兵二千,制同上。
设河南提督,标兵分中、左、右三营,设将领分统。
设河北、南阳、开归三镇总兵官,标兵各分左右营,将领兵数如抚标制。
设开封副将、守备以下将领七,兵一千人,河南卫辉、汝宁、归德各营各参将等,兵各一千。
设磁州营都司,兵五百人,后属直隶嵩县等二营守备,兵三百或二百。
先是河南与直隶、山东共一总督,兼辖河南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