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爱过一个人,现在我依旧爱她。
她并不漂亮,但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我此生会为她魂牵梦萦。
我趴在门上透过窄窄的玻璃窥探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皆是那样的惊艳。
她身穿绿色的风衣,红色的围巾,秀发披肩,双瞳清澈,好似上帝从天堂派遣到人间拯救我的天使。
她面对古筝而坐,面若阳春白雪,静若青山绿水,纤长的玉指拨弄古筝,叮叮咚咚,蹭蹭铛铛,流淌的音符清泉一样地流淌,缓缓注入孤寂的花园。
我双手紧握铁栅,踮着脚尖侧耳聆听,檀香沁入心扉,魂魄复归寂寂,她弹奏的是《高山流水》,讲述的是伯牙与子期的故事。
她不知道我是她的子期,兀自绝美地弹奏。
我把她当作自己的伯牙,她却是不知。
我听了三年,她浑然不知我的存在。
爱她,是我的事业,不需要她知晓。
毕业前夕,我把自己创作的山水画赠予了她。
她看看我又看看画,一脸不解之色,待看过画面的内容灿然而笑。
我的画意境简明,树木茂密的山峰之下是芳草萋萋的平原。
平原尽头为水岸,岸边巨石之上矗立着孤零零的屋,水草摇曳,孤鹜低飞,凄清的美丽让人无法面对。
她摩挲着画,张大眼睛问道:“为何选我?”
我道:“你有山水的灵气。”
她轻声叹息,望我良久之后,低语道,“我很喜欢,谢谢你!”
我想点什么?又不知道该什么好。她接过我的画,道:“我走了,珍重。”我一句话未,就这样让她去了,真是头猪。眼望慢慢消失的背影,一种生离死别的痛苦浸入全身。毕业之后,我们天涯相隔,从未相见,但她的面目镶嵌在记忆深处,挥之不去。
时间点点而去,烟灰缸内堆满了烟头,烟雾缭绕,恍如梦中。
长久地仰卧,头好似从肩膀跌落在地,晕得厉害。
我起身活动筋骨,做了几个俯卧撑,又高抬腿跳跃上百下,迷糊的意识被汹涌而出的汗水浸湿,跟随冰冷的自来水流入黑暗的下水道。
我望着镜中的自己,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
堕落,源于空虚。
我拉开黑色的窗帘,发觉天趋于昏暗,院中的老人们正在操练健美操,几个孩子玩“瞎子摸人”
的游戏。
偶尔走过的几对情侣,卿卿我我步入的视界,很快消失在更深处的阴影里。
轿车从门口疾驶而去,夹带着黑色的风与黄色的烟尘。
推开玻璃窗,新清的晚风裹挟着潮湿的空气涌入屋子,大脑顿时清晰,记忆却可有可无。
我将椅子倒转而坐,眺望昏暗的天空。
天空湛蓝纯净,边角处略带薄雾,直叫人心醉。
心静了,世界也安静了。
我去厨房拿了两块巧克力,提起茶几上剩余的半瓶酒,回到窗前吃喝。
老人们跳累了,坐在草坪上休息闲聊,孩子们一如既往地疯跑,纯真的笑容震碎静谧的夜色,暮色点滴加深加浓,这时街灯全亮,寂寥的繁星黯然失色。
孩子们继续游戏,老人们拖着疲惫的身躯,步履沉重地返回公寓。
远处青色的住宅楼灯火通明,霓虹灯闪烁不休,各种促销的音乐依稀可闻。
揉揉发酸的眼睛,我又点烟吞吐,透过烟雾发现隔壁的女人缓步进门,身体的线条行云流水,颇具古典之美感。
她住进公寓将近一月,我们最多过十句话,皆为问候语。
她总是目不斜视地踽踽独行,神情冷清孤寂,仿若天边的弯月。
她很靓丽很是耀眼,肌肤白皙细腻,身材丰腴醇厚,口感应该与十年窖藏的红酒相当。
她来自遥远的南海之滨,前来看望在中国移动通讯公司任职的丈夫。
她的丈夫工作繁忙,薪水丰厚,待遇令我汗颜。
我和她的丈夫极为熟稔,无聊之时经常聚在一起观看球赛。
她丈夫出手阔绰,女人门自然趋之若鹜,其中一个特别妖媚,我见了直流口水。
那妞总是相伴他左右,我称之为大嫂,结果此大嫂非彼大嫂,真正的大嫂空降而来,那妞消失得无隐无踪。
大嫂浑然不知丈夫的风流韵事,自以为丈夫视自己为宝贝,面对我们这群宵,以高傲冷漠的嘴脸应对之。
今日,她的装扮好不扎眼,上身是蓝色束腰真丝裙,脚蹬红色高跟皮鞋,加上绿色的机车包,美得令我目瞪口呆,口水拉丝。
更让人费解的是天已擦黑,她竟然戴着墨镜招摇过市,真是有病。
她迈着一字步优哉游哉而来,丰满的胸峰打着节拍上下起伏,我的口水早已流干,犯罪的冲动愈演愈烈,快要挣脱意识的禁锢喷薄而出。
幸亏,她及时消失于昏黑的楼道,掐断了我疯狂的念头。
我把烟头弹入窗外的暮色,烧的烟头好似流星划破黑暗倏尔而逝。
我想她是别人的女人,痴迷也是无用,首要之事是填饱肚子,然后……,然后再吧!
反正没有目的。
我揉着酸麻的脖子,穿衣锁门而去。
我没在楼道遇到那女人,她龟缩在家里看电视打发无聊的时光。
这寂寞可怜的怨妇,她的老公此刻正在某处与三颠鸾倒凤,她却禁锢自己苦苦相候,我唏嘘不已摇头下楼。
街上热闹非凡,桔红色的路灯之下,忙碌了一天的人们悠闲地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