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除了太史信,全戎怀疑的怀疑对象还有一个人:秦道士。
这次某人直接把赵渣、赵滓、钱杂、钱碎等人严刑拷打之后大卸八块并抛尸城门口——这凶狠而果断做法的太像秦道士的手笔。但是秦道士来去如风,全戎上哪找他去,况且就算是秦道士做的事情,他干嘛要承认?而如果秦道士承认了这件事就是他做的,难道全戎把他缉拿归案嘛?
相对于侦破这几个人渣被消灭的案子,霍慎行的事情更能触动全戎的内心。很多年前,在特定的语境下,全戎和霍慎行之间曾经发生过意味深长的对话。
全戎:“你为了区区三两银子就把我卖了?”
霍慎行:“怎么会。”
全戎:“就是嘛,三百两也不行,三千两也不行。”
霍慎行:“三万两呢?”
全戎略作思考:“要是我能卖这么多钱,那就把我卖了吧!”
对话稍显戏谑,但可以看出,还在学生时代,全戎就对人性有了一定的认识。
在全戎看来,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贪生怕死也是人之天性。
热恋中的男女,喜欢说出海誓山盟或者爱听花言巧语都是人之天性,但把这些东西当真就是脑子不好使的表现了。
面对“七年之痒”
的时候,应该做的不是互相指责埋怨而是应该反思两个人怎么就步调不一致了呢?
同样,在全戎眼里,曾经英勇的战士,腐化堕落甚至变节叛逃,这都没什么奇怪的,只需要按军法处置就行了。
在查实霍慎行投靠倭寇并开设堵场之后,全戎并没有像太史信那样觉得难以接受,只是出于曾经的情谊,他没有直接对霍慎行进行“定点清除”
,而是打算换一种思路:不妨从这件事中谋取一些利益。
霍慎行投靠倭寇开了堵场,这样的场所,会有很多钱财以及卫兵。这意味着如果全戎组织轻装骑兵发动突袭,不仅可以抢钱,还能杀人。当然用“抢钱”和“杀人”这两个词太像土匪,专业一点,全戎的战术目标是掠夺敌方资源(财物)并消灭敌方有生力量。
这里就说句题外话,谈谈战争目的。
以中国为例,在尧舜禹的时期,部落之间的战争大约和土匪械斗差不多,目的是争夺生产生活资料(粮食等),掠夺人口。
到了春秋时期,战争目的很大程度上是政治方面的霸权,春秋五霸进行的战争烈度未必很高,《春秋左传》、《国语》之类的史籍对这一时期战争的记载经常出现“溃”
、“败”
等词语,战败方只要乖乖低头,未必就会亡国。
而战国时期,战争的直接目的就是扩张土地以及消灭敌方有生力量,史籍对这一时期战争的记载越来越多的出现了“斩首x万”
这种细思恐极的内容,被击败的一方失去了土地和青壮年男性人口,只能一步步走向灭亡——最典型的例子大概就是长平之战,无论白起坑杀40万赵军这个数字有多少水分,这一战的确让赵国的青壮年男人几乎被一扫而光。
秦朝以后的战争目的就更加多样,有为了争夺政权的,为了反抗压迫的,为了转移内部矛盾的,不一而足。
对全戎来说,他的主要作战对象是鲜卑的游牧部族,马背上的族来去如风,天生具有袭扰优势,从不怕暂时失去土地。
和这些人作战,全戎的战争目的就是掠夺敌方资源(财物)并消灭敌方有生力量。
现在的霍慎行,显然给全戎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全戎在整顿并州军务的过程中,定立了各营兵马操演规制,尤其是根据此前在朔方练兵的经验,在日常军营训练之外,增加了长距离行军突击的项目。自全戎到任之后,各处兵马已经进行过多次拉练,并州百姓对兵马调动逐渐习惯。故而全戎派出心腹率领两千精兵,以拉练的名义开出城外,昼夜兼程,先往西,再拐弯直奔上郡而去。
全戎的精兵抵达上郡城郊已是几天后的深夜。太史信在此等候多时了。
全戎并没有大家印象中那样冷酷无情,“玉面阎罗”
的威名更多时候是用来吓阻敌人。
尽管他知道霍慎行已经变节,还是下不了杀手,甚至避免安排和霍慎行有交情的鱼羊、曹弘扬等人参与这次针对霍慎行的突袭,免得各人为难。
太史信则是主动要求率队执行这次作战行动。
太史信对当初霍慎行的境遇叹息不已,对霍慎行换回赵紫雁母亲的义举深表敬佩,但对霍慎行投靠倭寇的行为绝不饶恕。
自古以来,兄弟之间各为其主的情况很多,但生而为人,要有底线,不能给这些人类的不肖子孙充当马前卒。
太史信没挡住霍慎行的腐化堕落,但可以送他一程,当然,是送霍慎行上黄泉路。
领头的亲兵冲太史信一拱手:“按并州牧军令,我部两千人听候将军调遣。”
太史信回礼:“传我将令,全军向西北开拔!”
太史信的军令迅速传达,两千精兵向西北方向进发。领头的亲兵注意到,太史信的腰间有个布袋。新汉帝国时期,将军的粮食和水口袋都是放在坐骑上的,将军本人只需要穿好全套铠甲,并不需要带额外的口袋(毕竟将军要是跟逃难似地背几个蛇皮袋,既不美观也影响作战)。而古代军官又不需要随身带着手榴弹或者绷带包,行装简洁,太史信腰间的口袋显得十分突兀。
全戎的亲兵都懂得不要多话的道理,只是看了太史信的布袋一眼,并不言语。
太史信当然注意到亲兵的目光,他把布袋捏了一下:“这是我装战利品的袋子。”
那个亲兵点点头:“全将军有令,此战所有战利品全由太史将军处置。”
在战争的语境下,战利品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
涉及战利品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战利品从哪来?
你可能会说,战利品自然从敌人那里来。
非也非也。
鲁迅先生说:“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哪一面,但又属于无论哪一面。
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
古代的一些官军其实和土匪差不多,都是杀人抢劫财物,普通百姓的财物在官军看来就是能用来发家致富的战利品。
这些官军十分擅长劫杀百姓之后谎称打败了贼人报功请赏,甚至因此产生了一个专有词汇:“杀良冒功”
。
这样的官军,能获得百姓拥戴就有鬼了,所以杰出的军事家都知道军纪的重要性,岳家军、戚家军等威名赫赫的部队都是纪律严明的,只将从敌人手里获得的物资算成战利品。
不过封建王朝大部分将领远远达不到军事家的水平,官军有时平叛不利未必是因为对方战斗力有多强,而是类似明朝末年,官军比土匪还坏。
第二个问题是战利品怎么分。
按农民战争的逻辑,谁抢到了战利品谁就占有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