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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势自有公信力,但是岳明的话不怎么可信。
愿意相信的,想到的是他能自证清白,想到的是他有出色的逻辑思维能力,当然,更多的是看在权势的光环上,能进出港督府呢,总有过人之处吧。
再者,除了他没人敢放言抓住贼偷,虽然不太可信,但是,死马权当活马医,让他姑且一试吧。
坚决不信的,认为大魔王很不靠谱,之前他还说有人设局啥的,结果搞了个半吊子,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还是保持平常心吧。
本来是一半对一半,可是岳明往不靠谱的末路狂奔,他问了一句,“看过武侠吧,听过隔空取物吧,你们信不信?”
真是见了鬼,大魔王你玩得可真玄幻,不说我们信不信隔空取物,反正,我们肯定不会相信‘玩着玩着就能捉贼’的大话了。
可是你不得不承认,大魔王的开场白很亮眼,武侠加神探的题材也够新颖,那么你继续玩吧,让我们看看你能玩出什么花来。
爱信不信,小爷会一步一步转变你们的想法,现在嘛,请接受小爷的情景再现,请接受小爷的心理引导吧。
“能隔空取物的,算得上绝世高手了吧,他们会甘心做三只手(扒手的别称)吗?”
岳明还在不着调地扯闲篇,“你们不觉得用神功行窃,有点大材小用吗,什么时候绝世高手成了大白菜,我想他们不会这么跌份的。”
“……”你让我们怎么接,江湖、神功、高手只存在于世界,你特么的走火入魔了不成?
不过,岳氏调侃切中了低笑点的那些人,哄笑会传染,于是吃瓜群众们又中招了,他们又一次在不知不觉中,被岳明牵着鼻子走了。
“要扒窃必须近身,这是小爷的专长。”岳明得意洋洋地摆了一个宗师级别的ose。
隔空取物不可能,唯有贴近了才能下手,众人很配合的‘嘁’了一声以示不满。
这么浅显的道理,用得着故作高深吗,而且,大魔王你的话有些不妥哟,什么叫你的专长是近身,你要投案自首吗。
小爷已经洗白脱身,小爷要你们配合演出,于是岳明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别误会,近身不是小爷的专长,通过分析近身之人,抓到贼偷才是小爷的专长。”
这个也好理解,谁出现在苦主周围,谁就有嫌疑,只是谁能复原当时的情景,你吗?
岳明哈哈大笑,不就是小爷吗,你们做不到的事,对小爷而言轻而易举,光脑见识过吗,读档而已有什么难的。
光脑不能暴露,于是岳明扯起了‘特异功能’,“小爷有过目不忘、过耳不忘之能,不信吗,要不要验证一下?”
过耳不忘已经展现过了,大家可没忘记,大魔王用它设了个局,结果坑了赛诸葛和小黄文,小黄文落网了,赛诸葛嘛,咦,他怎么还在这里。
歪楼了,现在应该考虑的是,过目不忘的应用效果。
如果真能做到,前后对比一下,起码能缩小嫌疑范围,说不定真能找出贼偷,那还等什么,快点上手啊。
“既然盛情难却,那么一切听我指挥,你,就是你,朝这边来一点。”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岳明愉快地自我加冕,然后欢快地指手划脚起来。
有人不解,岳明端足了架子,“先不要问为什么,大家先站回原来的位置,压轴大戏开场了,都赶紧的。”
什么,还要我们移来动去,你说一下不就行了,哪来这么多麻烦,不干不干......吃瓜群众嘛,看热闹很起劲,让他们出点力那是千难万难。
“人家卖个艺,还有锣鼓铜盘请个钱场,你们连着看了几场好戏,不让你们掏一分钱,只让你们动一下怎么了?”岳明振振有词,一脸的不耐烦。
大魔王,你居然堕落到和跑解马的一个档次,你到底是不是富家子?难道戴督请你入府迎新,是让你表演来着?
别惹吃瓜群众,他们可不会轻易屈服,这不,反弹力度不小,反击角度更是刁钻无比,唇枪舌箭嗖嗖射了过来。
众怒难犯,现在不是自证清白的时候,犯不着惹得群演们不开心,毕竟还要他们出力,被扎了一头包的岳明只能收起不耐烦。
“没有验证,怎么证明小爷的本事,不证明小爷的本事,怎么取信于人,一环扣一环知不知道,证据扎实才能被采信懂不懂?
再者,你们不想知道贼偷是哪个吗?你们不想帮助苦主追回损失吗?人同此心,我相信好心人还是大多数的。
这样,抽样来几组代表一下行不行,小爷露上一手,你们承认就行了,麻烦被点到名的老少爷们,大姑小姨美少女们,配合一下好不好?”
既然大魔王知错就改放低姿态,那就勉强接受吧,事涉同情心,事涉人品,只牵涉到少数几个人,于是场面安静下来,有人带头配合后一切顺畅起来。
“阿婆,刚才你是站在那个位置的,你的左手边是他,右手边是她,后面是一个少妇,你回忆一下是不是这样。”
人群几番聚散,位置几番变化,左邻右里也变了几回,谁有本事逐一点出自己的旧邻?
好在时间尚短,好在新苦主爆雷之际互相打量过,多多少少还有点印象,经过岳明提醒后,印象一下子清晰起来。
随着人员归位,慢慢严丝合缝了,就连上了年纪的阿婆也在不住点头,“后生仔,好眼神好记性。”
得,您老二次出镜都是这句台词,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小爷找的托呢,赶紧换人吧。
接下来,岳明又试了五六组人马,全都无一错漏,由此,过目不忘的神通得到了众人的承认,终极大题的第一小题证明成功。
情景重构很难,何况真要确认贼偷,必须重构商场内的场景,可惜人员散了不少,贼偷一个也不在,根本做不到。
不过无所谓,岳明要的是例证,只要众人认同了,他可以用推理达到目的。
于是宗师明装模作样地观察了一会,然后面色一肃,“我已经大致确定了贼偷,可惜他们全走了,很早就走了。”
被你当成提线木偶拎来推去,没想到,搞了半天还是半吊子。
有人起哄,“你承诺过‘接手案子替天行道’的,怎么这么快就改口了,你在消遣我们不成?”
这些全是看热闹的,剧情不对胃口自然要喝倒彩,但是苦主们急了,大魔王似乎有所发现,只要对侦破有所帮助,都是难能可贵的。
“安静点,有线索总好过无头无绪,条子呢,准备好纸笔,不要记漏一个字,回去发海捕文书,港九巴掌大的地方,总能找到那些臭虫。”
苦主一叫众人一窒,真的有所发现吗,我们怎么没发现,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光头大魔王,你来说说看,那些贼偷什么模样。
第一小题过关了,第二小题还远吗,岳明信心十足地攀向了第二座高峰。
“你们二个靠的很近,我说的是在商场那会,”岳明拎出一对倒霉蛋,“掏你们钱包的,应该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中等身量,面白略瘦,鼻毛外突,穿着藏青色大衣。”
二人一回想,好像有点印象,那时候人挤人人挨人,个个伸着脖子看好戏,当时还以为那家伙长得矮,才钻来钻去的,没想到他在行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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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二个又是一组,扒手应该是个女的,身材丰腴,脂粉很厚,左眼角有痣,纹了眉,头戴一顶绛红色绒线帽。”
没等岳明讲完,没什么戏份的胖女苦主一声惨嚎,“就是她,就是那个妖精,她撞了我一下,肯定是她,杀千刀的妖精,别让我再看到你……”
意外的戏份,很好的背书,却让二位新苦主懊悔万分。
商场对峙那会,已经知道有扒手出没,可是他们觉得艳福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