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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忠不改伧敝人,盛情也却帝豪藤。
杖国回望甲子年,半舌亦名义胆情。
许世海(老许)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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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艳楠,我怎么发现你的发色不对啊?以前也是红色的?”孙旭边跑边询问道,哪怕是在这么极速地奔跑中,他的气息也不是很紊乱,而且还有功夫去观察跑在他前头的艳楠。
被架着跑的唐蕙仪本来准备回头回答他的话,可不想艳楠却早她一步回话,而且连头也没回,道:“哟,不错嘛,都长记性了嘛。”
“啊?你以前的头发也是红的?”孙旭大跌眼镜道。
“你说呢?”艳楠故意不告诉他事实,就让他猜测。他对于孙旭的这种状态早就见怪不怪了。
“我记得不是,肯定不是嘛。以前怎么是红的呢?不是黑的嘛,我记得咱们三个头发是一样的啊,就刘棒子是黄色的啊,肯定是这样,肯定是!是不是?”孙旭肯定道。
他说的“刘棒子”就是刘黎昕,因为刘黎昕的处事方式很是呆板,年纪轻轻的,可却完全是一副老学究的态势,所以才被孙旭和马明泽耳起绰号“棒子”,后来不知道那两个祸害谁想的,说带着姓叫外号感觉特别爽,这不一叫就不可收拾了,刘黎昕想反抗来着,效果嘛,一目了然,久而久之,这也就有了“刘棒子”的外号。
刘黎昕不是鄄坂人,他是极南悦川人,因而肤色稍白净,发色也和艳楠他们不同,是黄色的,这也会刘黎昕能惹来很多崇拜目光的原因之一。
“厉害厉害,这都能记得啊!漂亮,该赏。”艳楠这可完全不是反话,想让孙旭记东西那可是比杀了他还难,这能记得这么清楚已经委实不易。
孙旭快步追上艳楠,手指着艳楠的头发道:“哎,说说,快说说。这惹眼玩意怎么来的?”
艳楠依旧没有转头,道:“这是命啊,一句两句也说不清楚,跑远了再说。”
孙旭突然得出一副像吃了他家锅底似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