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50"></><>对杨小志来说,王玄应是他的救命恩人。于红阁来讲,王爷是必不可少的肱骨。
沐红对帮派一窍不通,杨小志也好不到哪里去,黑鸡他们也只能算是一知半解。而王玄应是什么人?斧头帮帮主,当上海滩鼎鼎有名的大人物。虽说到底争不过许家,但不可忽视其雄才。
龙头正了,才有龙。
他手底下的鹞雀,遍布上海,他是继承了暗杀大王名号的人。而暗杀,首要的是报,或许斧头帮的z力比不上青帮,但报能力,却足以霸上海!青帮血滴子这支暗杀队伍,甚至都在他的报网下!
从血滴子的首席,到末的枪手,他们的详细资料,详细到才入血滴子的一个枪手,在喜用什么姿势,王爷几乎都能背出来。
王爷阴恻恻地笑着:“要不是白马义从赵遗孤,许婧现在估计应该要给我弟。”
那个估计能z代号零的男人,当如果不是他,王玄应也不可能败得这么惨,连弟弟都被生擒。枪法如神,不是火枪,是长枪。王玄应手里的斧头,敌不过他手里的长枪。八十斧,被他一枪翻。
“京都里出来的,父亲是梨园巨匠,从小枪,后来拜了李云舟为师,得了一手梨枪,是继承枪剑棒四绝中枪术的人。”
唐松鹤是术大师,拳脚了得。李云舟是兵器大师,械斗无敌。
王爷了嘴唇,狞笑着:“那小子也有一副好皮囊,走他的旱道,岂不美哉?”白马白马,是马非马,按江湖评价来说,王玄应也不是低手,他手里斧头砍翻的人不计其数。
土王爷只是笑着,等你砍了几千个人,管它是甚么兵器,到了手里,你就是高手!至于这位王爷用斧头劈过多少人,那就不大清楚了。
杨小志嘿嘿一笑,说道:“那我以后,应该也是一位枪术大家,只不过,我的枪,专对付人。”
王玄应无嘲讽道:“老子走过的旱道,比你小子见过的水道都多!你要是枪术大家,老子岂不是一代枪神?”
杨小志只是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我这是养蓄锐,为将来做算。”自从和俞胜兰约法三章,只能看不能吃,让杨小志今年就把她肚子弄大的算全盘推翻了。虽说还有个唐玉茹,但知道唐玉茹份以后,杨小志实在有些汗颜。
“切,你就等着走水道吧。”王爷嘴角起,喃喃道:“青帮朱雀堂……连洪门里的老子都不怕,会怕她区区一个朱雀堂?”
……
这是一青帮的秘密据点,背靠黄浦江,还能看到滨江岸边的风光,但纸鸢只是看着镜子的脸旁,一时有些怔怔出神。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张脸。
但她可以指天发誓,自从被萧十一郎丢到了和另外十个人一起的,她从来没有被其他男人碰过。她很爱萧十一郎,虽说大抵是因为他的了得。但为朱雀堂堂主,也只有萧十一郎敢胆大天地把她收为脔。
她可是掌握了青帮四堂之一的人。
作为黑道五朵之一,这张脸,的确担得起这个分量。她只要手指,愿意和她共赴巫山的人,不在少数。连青龙堂堂主梁通,也是其中之一。梁通作为四堂之首,又是青竹会最手眼通天的首座义子,会人吗?但为了她,至今等着。
她毫不怀疑,如果梁通想,萧十一郎是争不过他的。
或许,萧十一郎死了之后,梁通才是她的归宿,人,毕竟是要有个依靠。但萧十一郎的血仇未报,纸鸢还没有这么凉薄,但梁通看到她时的炙热眼神,又有谁看不出来其中的含义呢?
“萧郎,等我杀了那个志哥,梁通恐怕也不会再放过我了。”纸鸢似是喃喃地说了一句。
那个最爱折磨人的四堂之首,梁通。纸鸢曾经见过,那些被梁通杀掉的子,已经见不得人了……他是个施狂。
一个朱雀堂算得了什么?整个青帮的运筹,都掌握在青竹会手里。纸鸢只是一个人,虽然坐上了堂主宝座,但在青竹会眼中依旧不过是一条狗而已,更准确点来说,一条母狗。
纸鸢低头擦拭着一把匕首,这把陪了她已有十年之久的匕首。合造,没有半点锈迹,跟崭新的一样。
把匕首放进皮鞘,绑在了小上。
这是作为一名死士的最后尊严。
她还不是朱雀堂主的时候,曾经就是一名死士,在索马里,这把匕首,曾经无数次地救过她。
“或许,杀了那个志哥以后,我就要来找你了……”
纸鸢换上了一紧的运动装扮,她的神更有些恍惚,他最喜她穿上这,然后脱一半,把她丢到。仔细看了看上的装扮,应该已经濯洗掉了曾经的痕迹,唯一不同的,是曾经被扯破的子,换了一条。
“咚咚咚”的三声敲门声。
两长一短。
暗号。
纸鸢开了门,是两个男人。
纸鸢皱了皱眉头:“不是说明天碰面吗?”
其中一个口黄牙的男人说道:“事急从权。”
进了门,另外那个有点胖的男人随意地坐在了沙发上,口黄牙的男人点了一支烟,量着间。纸鸢看着这两个‘血滴子’,问道:“你们来找我,应该是查到消息了吧?”
那口黄牙的男子点了点头。
纸鸢说道:“这里就我一个,说吧。”
那黄口黄牙的男人嘿嘿笑了笑:“就你一个,也就好办了。”纸鸢忽然生出一种不妙的感觉。
另外那个胖胖的男人说道:“王爷,你就别她了。”随即转过头,对着纸鸢笑了一下:“你好,我叫杨小志,嗯,就是你要找的那个志哥。”
纸鸢差点忍不住把匕首拔出来,但她没有那个机会,就被临近她的那个口黄牙男子制住了双手,卡在背上。
这两个人,当然就是杨小志和王玄应了。
杨小志走到她面前,笑眯眯地说道:“哦,对了,来之前,我们先去了工厂,你要等的那两个人,现在已经被丢进黄浦江了。啧啧,那两个还蛮能的,差点折了一个乞子,不过嘛,毕竟十多根钢管都弯了,他们也就老老实实地招了。”
“你想干什么?”
看着怒目圆睁的纸鸢,杨小志耸了耸肩:“你们这些青帮的人还真奇怪,想要杀我,被我抓住了,怎么都喜问这句话?我想干什么,知道了,你们又能怎么样呢?”不过他还是摸了摸下巴,说着,“嗯,简单点来说吧,我要灭了青帮跟许家。复杂点说呢,毕竟都是爹生娘养的,我不太喜直接杀人灭口,而且,我听说你是个大美人,所以想着来看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纸鸢看着眼前这个胖乎乎,还带点清秀,却说不上帅气的男子,很难想像,他然就是那个搅得地下世界风雨不平的志哥。
是他,杀了萧十一郎!
纸鸢想要挣扎,但王爷砍过几千人的手,力道可不小,她一个子,虽说会近格斗,但胳膊怎么扭得过?
杨小志坐在沙发上,敲了一个二郎,但他偏胖的体配上这个二郎,没有霸气,只是显得有些滑稽。王玄应掏了胶布,绑了她的手脚,却没好气地道:“跟她啰嗦那么多干什么?我帮你按住手脚,你只管掏鸟出来,大干一场不就行了?”
“那有什么意?”杨小志嘟囔着:“我还不如买块肉挖个洞来得,而且你盯着,老子硬不起来啊!”
纸鸢听着他俩的污言秽语,却是早已见惯不惯,盯着杨小志:“你到底是什么人?”
杨小志无奈道:“你们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我是乌瑟?奥维迪的义子……”看着纸鸢一副不甘的愤怒模样,才终于点头道:“行行,我说,我是一个写手,专写小黄文那种。”
没等她说话,杨小志又指了指在一旁抽烟的王玄应说道:“他叫王玄应,外号‘王爷’,你应该有印象,就是三年前斧头帮的帮主,现在是我小弟。”王玄应翻了个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