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家庄一片人仰马翻之声,哭爹喊娘,叫骂不绝于耳。
红衣公子连人带马直闯进邓家庄,府里的下人不招他他就当没看见,只求财不害命在红衣眼中下人不值得他动手。一口气跑到卧室,翻箱倒柜,金银珠宝撒了一地,银票揣走上万两。
抢完邓家庄,一行十人马不停蹄,一路向北。不走小路,只挑最近的路线,在大路上横冲直撞,遇神杀神,见佛杀佛。
一场拼杀过后,七八具尸体随意地躺在地上,几匹无主的马在路边独自找食物吃。
毛敏儿一边包扎伤口一边冲红衣公子吼,“喂,你怎么回事?净把我们往贼窝里送!”毛敏儿是真火了,明知前方有敌人,照样冲过去,不是嫌命长吗?
红衣公子自然对他们的怨气心知肚明,也是毛敏儿生在武林世家,大小姐脾气,心直口快,替大家说了想说又有所顾忌不敢开口的话。几道目光有意无意地朝这边瞄了一下,他们都关心这问题。
红衣公子摸摸下巴上的短胡子,展颜一笑,“呵呵,本公子不能护你们一辈子吧?照之前乌龟爬的速度何年才能到剑雨山庄?更重要的是本公子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办,不能陪你们玩儿。”
“你!”毛敏儿一跺脚,不再理他。红衣公子沾了自己武功高强的光,否则毛敏儿早拿马鞭抽他个血肉模糊了。不知道他如果知道毛敏儿所想会不会趁机沾她家点便宜作为报复。
大家嘴上不说,心里都是埋怨,哪有他这样的人,不好好给雇主干活儿,还一点没有被雇佣的自觉性。
红衣公子懒得说,万木门事件之后,九王爷的人只要不是傻子就能确定他们的大致位置,给他们足够的时间,一个严丝合缝的铁桶包围圈就能形成,到时候再想跑可就难比登天,两害相权还不如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来得划算,乘早冲出去,同时也好告诉毛家人他们的方位,方便接应,总比孤军奋战地强。
冲吧!
“找到了?”
是的,大人,前方不到100里。”
“我们迎迎他们,毛海离我们也就几十里,事情要做的严密,千万别让那小子知道,否则又是一番麻烦。”被称作大人的人又是喜又是皱眉,“加把劲,驾!”
“驾!”
……
二十余匹骏马绝尘而去,留下一道尘烟。
在他们之后差不多五十里某处,三十来人聚在一处,商量着什么。
“怎么样?”领头的年轻人,紧皱眉头问道,出来十多天了,还没有接到要找的人,能不揪心吗?
“最新消息,四小姐离此地不超过150里。”
“好,兄弟们努把力,胜利就在前方,冲……”
“哈哈,冲啊!”
……
第二日,早上。
十人出发不久,笔直宽阔的南北大道上,远远一票人马进入视界内。众人早就是惊弓之鸟,几乎每日的任务就是逃跑,拼斗。习惯成自然,老话是如此说,可那也要看什么习惯,打斗还真让人难以把它当作自然来看待,太累,太辛苦,它无时无刻不在消耗人的体力。
“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们看到他们,他们自然也不是瞎子,既然躲不及,那就不如较量一番.”能经历层层危险活下来的骨子里都自然有一股硬气.不往前冲又能怎么办?撤?也没个可以躲藏的地儿,唯有击败敌人。
“大早上就来个开门红,运气不错呀!”血腥中的调侃立马让人紧张的心情为之一松,“他们人越多越好,小爷就来个大杀四方,也好让他们知道小爷的厉害,哈哈。”
“你就吹吧,还没见过你大发神威啊,每次都是红衣公子如杀神般为我们开辟一条红色通道。”
“呵呵,失误失误,这次你就看小爷的手段吧。”
“大家准备!”沈鹤一声令下,四野无声,刚才的嘻笑完全隐去,像是从没在他们脸上发生过,严肃。
蓄势待发,等敌人再近一些,一鼓作气扬鞭催马冲到近前,挥刀砍杀,仗剑杀敌。
沈鹤右手高高抬起,做势欲落,这时异变突发。
“等等!”沈鹤高叫一声,似乎是发现某些异常。“好像是我们的人。”
“沈少侠,你能确定吗?会不会是贼人冒充的?”楚辞开口问道,“贼人不会轻易放弃的,小心为妙。”
沈鹤一脸轻松之色,大笑说:“哈哈,放心,刚才我不确定,现在我拍胸脯保证是剑雨山庄的人。”
“四师兄,不用你拍胸脯,我们也知道,江叔叔来了。”毛敏儿奸笑道,一脸我知道的表情,沈鹤尴尬不已,他也知道跟楚辞身份不配,可还是忍不住要表现表现,被戳穿,唯有笑笑了事。
说了这么多话,实际上只是眨眼间的事,两拨人,很快相见。
“江叔叔来了。”
“江前辈您可来了。”先是剑雨山庄的人一个个跟他打招呼,沈鹤,毛敏儿一个是毛鲲徒弟,另一个更甚,是女儿,两人在剑雨山庄身份特殊之极,用尊贵二字也不为过,可依然先向来人问好,可见来人在剑雨山庄也非无名之辈。
“看到你们没事,老夫就放心了,盟主可是日夜挂念你们,一接到传书就把老夫亲自给派出来。”
自家人寒暄几句,看到没什么重要的事。鲁化作为楚云山庄的代表拱手道谢:“江兄,多年不见,一切安好?”
“鲁兄,看来我比你要好啊,我浑身没有伤,你,哈哈。”江华指着鲁化的伤势调笑。鲁化也自知面色苍白,瞒不了人,有心人一眼就能看出个十有**,江华大半辈子在江湖上混,眼睛自不是一般的亮。
老脸一红,不好意思地说道:“呵呵,老鹰被小麻雀给啄伤了,惭愧呀。”赶紧转换话题,对楚辞说,“小姐,来拜见你江华叔叔。”
“楚辞拜见江叔叔。”楚辞在马上略微一欠身施礼道。楚辞其实根本不认识所谓的“江叔叔”,而鲁化更是刻意为之,有意交好毛家,现在自家人伤的伤,所剩无几,全仗毛家人。搞好关系总是没坏处的,江华也是欣然应答。
“楚云山庄的大小姐吧?鲁兄,怎么回事?”江华奇道,“敏儿被追杀我们知道缘由,楚小姐难道也被九王爷给盯上了,他难道不怕成为江湖的公敌吗?”江华皱眉,不该啊,多方树敌显然不是一个聪明人该做的事。
鲁化抬手示意他停下,“江兄别乱猜了,不是那么回事,此事一言难尽,我们遇到些麻烦,多亏贵庄拔刀相助,兄弟我代表楚云山庄承你们剑雨山庄一个天大的人情。”
“好说好说。”
两个老家伙在一起虚情假意地客套来客套去,红衣公子在一旁干恶心,现在说得一个比一个好听,说出大天来又有何用?真需要帮忙的时候一撒手,眼睛看向别处,就当没看见,谁能怎么着!不如来点实在的。
红衣公子心情极其不爽,用本公子的时候我就得冲锋陷阵,不用的时候你们谈天说地,把本公子晾一边就完了?太不道德了,没教养!红衣公子在心里把他们挨个骂上一遍。好在大家都把他当作心理变态的世外高人来对待,谁也没注意他的脸上的阴晴不定。
一提马缰“答答”,你们爱怎么着怎么着,本公子先走一步,南边等着你们,在众人疑惑的眼光下悠然南行。
“这位是?”江华怎么可能没注意到特立独行的那位?!一个大男人,一身红衣,想不惹眼都难。剑雨山庄没这号大爷,应该是楚云山庄的另类,晚辈不足理,江华如此想。此刻见他不顾众人独自离开,心里一动,有问题。年轻人搞标新立异不鲜见,大部分是为彰显个性,当然也不少真有本事的,这小子该不会是个蠢蛋吧?在两个前辈面前擅自行动。
毛敏儿没好气嘲笑道:“他啊,叫红衣,在杭州捡的。”
江华眉头皱一下,看向沈鹤,要他回答,毛敏儿明显是气话,江华还没老到听不出语气的地步。
“禀江前辈,红衣前辈是我们在杭州请来的,我们都称他红衣公子。”
江华疑惑道:“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