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经费从指定的收入项目中按规定额数列支∑代元和年间,为改变藩镇任意截留财政收入的状况,地方征收的赋税分为:上供(即地方解缴中央部分)、送使(即地方解缴诸道节度使,以充中央在各道的支出)、留州(即留给本州自用部分)部分∑代后期至代十国为地方割据时期,各自为政,财权分散。
此时,幽州(北京)处于军阀的轮番统治之中,财政独立。
北宋年间,为加强中央集权,强化了中央财政,废除了“上供、送使、留州”
之法。
后至南宋,又时而恢复,时而废除,并不一致—代是实行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朝,中央有大都宣课提举司、大都酒课提举司、京畿都漕运使等,地方有大都路都总管府所设主管田赋、摇役、工商税课的管理机构△代财政,初为高度集中的体制,后随着经济发展,在财政上逐渐恢复唐代的“上供、送使、留州”
的级体制△朝,全国赋税由户部管理,顺天府设有都课司、宣课司、税课司、税课分司等赋税管理机构。
在这方面,疆域广阔的中华帝国依旧还是选择了采用唐朝的分税体制,将国家财政分为上供、送省、留府个级别。
当然,诫于唐末藩镇割据时期,各地方军阀各自为政、财权分散的前车之鉴⌒华帝国的税法由国会审定,再由内阁则依据国会审定的结果而制定相应的政令,府县则根据朝廷下发的政令制订地方条例。
此外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总会有不平衡与差异◎而中华帝国并没有将上供、送省、留府部分作为国家财力的决定性分配,而是将其作为国家税收在各级政府间的初始分配∩此还设立了岁赐、专款、库支等项目作为朝廷均横各级官府的最终财力使用权与行政的手段。
理论上虽是如此,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别是上供、送省、留府项之间的比例,关系到了各个府县衙门的日楚务与财政收入,更与当地缙绅财阀的纳税额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擎广泛,国会对朝廷财政预算的重视程度远高于首相的人选问题◎而内阁要像组新内阁那样,在通过朝廷财政预算的问题上,与国会做到相至如宾、风平浪静可就颇为困难了。
对于这一点,孙露并不为内阁登什么。
历来政府都是博弈中的天然强势体,并根据其意志和需要支配博弈过程的走向◎此就算拥有国会这个平台处于弱势的民众也很难就此占据优势。
更何况国会本身还会受大财阀大缙绅之类势力的左右』想到这儿,孙露便不无登地开口嘱咐道:“朕消诸位卿家在关注国家整体规划的同时,也要注意对民生的倾听。
赴京的国会议员帝国的每一个角落,他们代表着地方上百姓的民意∝别是那些偏远的省份,不能因为那里的议员不善宣传,朝廷就忽视这些声音。
否则国会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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