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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揍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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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武败了。

这大个子很干脆的认了输,咧着嘴道:“你比我狠,旅帅你做。我做队正。”说着纵身下台,归了队,和向英一样,站在队正的位置。

他心里有种莫名轻松,就好像背上一直背着的一个大磨盘放下来了,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心里想,管五十人总比管一百人轻松吧。不过,要对不起袁二郎了——他从旅帅刷下来做了队正,原来的队正袁恢就要往下挪为火长了。但让他去二团争团主熊武也是不乐意的,再去管一百人他傻呢?何况向大也没动——他私心里还是承认向英要比他聪明些。退一步讲,如果他真的和这位新打上来的旅帅合不来,到时再去争二团的团主不迟。

不过,熊武的注意力已经不在自己这边了,因为台上打败他的那俊脸冷小子已经执刀指向台下那个没有出手、戴着面具的俊小子——尽管看不见容貌,但就是让人觉得俊,就像是……高手不出手就会让人觉得是高手,有一种人光是看一个背影就会让人觉得英俊无匹。这大概这就是袁二郎说的“风神秀异,英姿俊爽”。

熊武想起这句话,便想起传说中的静南军第一美男子哥舒光,袁恢说的那句就是军中对哥舒光的赞美,熊武没见过这位有名的战锋营第一团团主,但他觉得校台下那戴着面具的俊郎君一定不会比哥舒光差。

熊武肯定那俊小子是世家郎君——只有世家子弟才有遮着脸的癖好,保护他们那张羊脂一样白又跟豆腐一样嫩的脸。

最先上台的那俊秀小子肯定也是世家子弟,他和那载戴面具的郎君身上有同一种味道,不是气味的味道,是一种家世出身的味道。这是一种没法细描但又很鲜明的感觉。

这是熊武决定留下来的重要原因——这两人明显出身很高啊,如果是好大腿,那就要抱住了。

这时慕伏已经喝道:“萧十七,战!”

众人都齐刷刷看向她。

萧琰眉毛扬起,像一只苍鹰掠上了台。

新兵们的脸色都古怪起来。

那一瞬间,他们怎么觉得台上那冷戾小子好像是苍鹰跃空下的一只小鸡?——呃,狠戾的小鸡?许多人默默抹汗。

萧琰到了台上,向许冲默行了一个军礼,“新兵萧琰,挑战团主。”

许冲默点头宣布:“此为团主之战,胜者,为第一团团主。”

两人抬手互相致礼,萧琰问慕伏:“步战还是马战?”

慕伏利落道:“先步战后马战。”

“好。”

萧琰掣刀在手,“请。”

慕伏也不客气,刷刷刷三刀。台下的新兵只看见白光一闪,快如一刀。

他出刀狠,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一出刀就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他和萧继打了好多次,论修为他是不及萧继的,但他够狠够搏命,萧继在这方面不如他,两人打架才有输有赢,但萧继真要打出火了,他就没有胜算了——就像上次,他一时心烦脱口辱及他父亲,被萧继大怒压着打,断了两根肋骨养了半个月才好。

但萧继愿意推萧琰为团主。

慕伏知道萧继这家伙绝不是个谦虚让人的,他愿意推萧十七上去,就肯定是打不过萧十七。

慕伏有着狼一样的直觉,他也感觉到萧琰更危险,所以一出刀就是两败俱伤的打法,完全的只攻不守,这使他的刀招更加凌厉。

萧琰出刀,“铿”一声响。

事实上是“铿铿铿”三声响,她的刀尖,每一刀都击在慕伏的刀尖上,因为刀招太快,听起来就只是一声响。

向英、熊武的脸色都变了。

他们或许能挡下慕伏这三刀,但肯定不是挡在刀尖上。

用刀高手对战中,事实上很难刀尖碰刀尖,因为双方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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