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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5章 秦琅(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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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是后来他们被土人联军给再次攻灭,据说还将村子上万人给屠灭了。

虽还不知道真假,但这个归附秦家的村子确实已经失去联系。

秦琅计划再次攻占这个村子,然后建立起据点,一南一北与水罐村把这条百多里长的平原走廊给两头堵起来。

这条走廊远不如中央平原广阔和肥沃,但秦琅很重视他的原因就在于,八打雁港本身就是八打雁半岛的核心,另外东南方向延伸的比科尔半岛,也是要通过八打雁的这条走廊通往后湖畔,然后联通吕宋中央平原地区的。

故此秦琅认为,水罐村(土语卡兰帮嗄)与八打雁这处通道口一定要控制在手,这样就能切断吕宋岛东南的尾巴,不让那边的土人过来。

同时控制了这条平原走廊后,也就把八打雁半岛最肥沃的地区拿走了,把这里的土人挤压到山区去,或是封锁在走廊内。

面对着数量上还是占据着绝对优势的土人,秦琅认为需要多建一些据点,顺便呢也可以分封一些家臣过去。

总不能大家都挤在中央平原,这块宝地那可是秦琅的自留地,顶多分点边边角角给大家,不可能都拿出来分的。

征服土人是长期战争,不可能一战而定的,所以他也根本没打算说到处调兵遣将,然后试图跟土人一战决胜负,这不现实。

“麻叶村也当在适当时机,再过去重建据点,屯田驻守。”

抢占沿海、河口等战略要地,然后分封家臣,四面开花!

接下来秦琅把吕宋划分为数个战区,他都督吕宋各处军事,然后下面分设数镇,设防御使,防御使下,再分设团练使。

州衙刺史、县令、诸曹参军等负责行政、司法,财政。但州县不管军事,只负责治安,州以司马分管司法、治安,县以县尉管治安、讼狱。

秦琅还特意在州刺史下,设立了通判一职。这个通判与长史和司马这样的副贰官员又不同,规定通判与刺史同理州政,所有需要刺史签署的公文,都需要通判连署方能有效。

这是他借用宋代的通判,宋朝的通判本质上不算是刺史的下属,而类似于一个监州一样的存在,可以说是正委了,但级别比刺史要低,规定通判两任升刺史,后来是三任。

秦琅先削掉了刺史的军事权,又新设了一个通判分刺史权,也是考虑到吕宋做为个人私地,以后都要由秦家自治,不再有朝廷派官,所以肯定得一开始就尽量完善一些。

军事之权,总归都督府,然后都督府于州县之外,另设了镇防御使和守捉团结使这一套军区制度,划分军区单独负责军事。

防御使侧重于镇守,比如州城、港口、城堡等,而团练使的侧重是日常的治安维持,团结兵的集训等。这其实类似于朝廷的南北衙,防御使非战时负责驻守警备,相当于北衙禁军。团练使负责的是平时的兵员管理,征召点选,集训演习等。

州衙有财政,但无军队。

防御使和团练使有防区有士兵,却无财权,粮饷器械这些,都需要州县那边供应支持。

发兵权则在都督手中。

文武分治的同时,又相互制约,避免出乱子。

同时,秦琅还规定,州县文官包括吏职,也都是三年一任,一年一考,三年一大考,如朝廷一样严格进行政绩考核,考核成绩严格不合格的会降级或免职,成绩优异者,考满升职,若中等水平,也平迁。

所有封臣的武装隶属于都督府指挥,平时由各团练使统领,而番上或镇守,则由防御使统领。

州司马和县尉统领巡检弓手,以及地方保甲丁壮,维持治安。

改八打雁为雁城,授第七子遥领雁城县令。改卡兰巴为兰城,授第八子遥领兰城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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